“加班文化”不应“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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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加班文化”不应“无解”
苏州某游戏公司一员工日前因拒绝加班,在公司工作群内回怼领导后被开除。消息传开,“加班文化”又成热门话题。
有必要简述一下事件过程。据李星(化名)自述,5月15日晚,当他准备下班时,运营经理批评其某项工作没做完,下班就走,工作不努力。李星回应这项工作“本来要求周二完成,没有要求周一完成”,并在工作群里写下“小作文”,控诉公司加班风气。事发第二天,他与公司签了自愿离职书,其后却收到公司关于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开除的通知。李星将此事发帖后,公司撤回了处分通知,但他坚持要求公司发公告说明此事,并通过全体邮件和工作群公告向他道歉,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案情不复杂,问题却很典型!据此,《法治日报》日前就以“‘自愿’加班成常态、打工人身心受损,无节制超长加班怎么解”为题刊发报道,指斥当下的“加班文化”愈演愈烈。从记者对北京、湖南、广东等地30多名劳动者的抽样调查看,近九成职场人或多或少需要加班,近六成职场人平均每天加班超过1小时;且有一半的职场人加班后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加班费、调休等;类似前述事件中的“不加班就走人”,更非个例。
说到底,解决强制加班问题,不能只靠个体“硬刚”。劳动者休息权受宪法保障,《劳动法》等也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对照现实看,当下最大痛点还在于,加班认定极其复杂,维权力量相对薄弱等。而就员工方来说,面对岗位“僧多粥少”,权衡要权利还是要饭碗,常常敢怒不敢言,不得不忍气吞声。此外,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有平台公司搞算法陷阱,甚至公然倡导996等,都加剧了这种“加班文化”。据此,《法治日报》也提出相应对策:一是要明晰休息权利范围,二是要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具体做法上,包括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提升企业违法成本、发挥好工会组织作用等。
劳动创造幸福,但“加班文化”绝不能“无解”。(涂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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