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听证,变废为宝的合作社有了一线生机
“眼瞅着乡亲们地里的秸秆得收了,希望大家能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能够外出拓展客源,为合作社寻出一线生机。我保证外出期间一定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听证会上,社区矫正对象小王向参加听证会的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检察官和代表委员保证道。
小王是某秸秆回收合作社老板,主营业务是向农民回收农作物秸秆后销售给流经四川省、贵州省的赤水河附近的生产酱香型白酒的酒厂。后来,小王因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因需参加社区矫正,小王无法经常外出至四川省等地拓展客户、发展业务,导致合作社客源有限,大量秸秆滞留在仓库未能及时销售,都已有了发霉的迹象,而即将到来的夏收又将产生新的秸秆,若无法及时拓展客源,村民们地里的秸秆没法及时回收将影响下一轮农作物的栽种,合作社也随时面临倒闭风险,对此,小王十分苦恼。为解决这个难题,他向石首市检察院递交了一份申诉书,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能支持他的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申请,并提交了合作社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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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相关资料后,石首市检察院对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走访了村委会和部分村民,充分核实了解了合作社的经营状况以及合作社所带来的影响。随后,石首市检察院与市社矫局、司法所工作人员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小王申请外出审批的详细情况以及法律适用上的疑点、难点一一进行了沟通。承办检察官认为,综合考量小王外出发展业务所带来的风险与收益,在保证监管安全的基础上,可以批准小王赴外地开展业务。
为进一步保障案件公开公正办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也为了能让代表委员们实地察看、亲身了解合作社的实际情况,2023年4月27日,石首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以及市社矫局、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小王的合作社,开展了上门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案件具体情况、小王的现实表现,带大家实地了解查看了小王合作社的经营现状,并就是否建议批准小王赴外地开展业务一事听取了大家的意见。
“农作物秸秆的处理一直是农村的‘老大难’,因为没有合适的处理方法,焚烧屡禁不止,秸秆禁烧工作举步维艰。现在,原本无用还难处理的秸秆卖给合作社,大大缓解了我们的工作压力,为我们解决了难题!”村委会工作人员说道。
“如果不是他找我们收秸秆,我们都不知道这些被当成垃圾堆在田里影响播种的草,还能拿去卖钱。要是秸秆卖不出去,大家地里的秸秆可怎么办哟,而且他收秸秆时我们还能去合作社打打零工补贴家用,工资公道还都是现结,岂不是也干不成了?”村民代表忧心忡忡地说。
“小王经营的合作社既能帮村民们解决困难、带来收益,还能减少环境污染,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应该给予支持。如果他能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外出后服从管理,随时汇报情况,我认为应当建议批准他提出的赴外地开展业务的申请。”政协委员江敏说道。
经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表示,在能够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建议批准小王的外出申请。
会后,石首市检察院向市社矫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市社矫局批准小王的外出申请,并根据小王合作社运营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与外出监管方案,同时请公安机关协助,利用大数据平台随时对小王外出后的行动轨迹进行核查,确保“出得去,管得住”。市社矫局采纳了石首市检察院的建议。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聚焦民生问题,服务中心大局,能动履职,为民服务,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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