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最新:凯盛科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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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 14:00
【资料图】
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 8009 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 夏宁先生
顺 序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议程
二、宣布会议出席人数、代表股份数及参会来宾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
六、投票表决
七、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八、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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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上市以来不断发展壮大,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也进行了调整修订,
为保持《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以及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实施完毕,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 180,722,891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 944,606,894 元。具体如
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 2000 第 9 号”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设
立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3007199576633。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300719957663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
行 50,000,000 股,发起人安徽华光玻璃 行 50,000,000 股,发起人安徽华光玻璃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4,850,000 股;发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4,850,000 股;发
起人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 起人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
院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浙江大 院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浙江大
学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蚌埠市 学持有 2,000,000 股;发起人蚌埠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0,000 股;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0,000 股;
发起人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 发起人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 150,000 股。2002 年 11 月上市 司持有 150,000 股。2002 年 11 月上市
发行公众股 40,000,000 股,总股本为 发行公众股 40,000,000 股,总股本为
实施送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票工作后,总股本增加为 159,553,191
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239,329,786 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358,994,679 股。
组,总股本增加为 383,524,786 股。
本后,总股本增加为 767,049,572 股。
注销后,总股本变更为 763,884,003 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 ∙∙∙∙∙∙
(十七)审议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发生单笔金额 300 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 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定的其他事项。 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
为行使。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通过: 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 ∙∙∙∙∙∙
(九)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生单笔 (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金额 300 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 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的财务核销事项; 其他事项。
(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对股东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对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 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易及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易及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决策程序。 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 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
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 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
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 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
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的审批权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的审批权
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 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上; 上;
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其绝对值计算。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1000 万元。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登记、备案等相
关具体事宜。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应部分进行修
订,具体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 ∙∙∙∙∙∙
(十四)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十四)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
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 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
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对外 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对外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
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 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
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 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
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 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
发项目等交易事项: 发项目等交易事项:
∙∙∙∙∙∙ ∙∙∙∙∙∙
(十七)审议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发生单笔金额 300 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 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三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以普通决议通过:
∙∙∙∙∙∙ ∙∙∙∙∙∙
(九)审议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 (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生单笔金额 300 万元以上已计提减值准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
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 的其他事项。
(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
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条件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条件下
下决定下列事项: 决定下列事项:
∙∙∙∙∙∙ ∙∙∙∙∙∙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其绝对值计算。 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资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应部分进行修订,
具体如下: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应对股东大会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应对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 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及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及
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 程序。
∙∙∙∙∙∙ ∙∙∙∙∙∙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其绝对值计算。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及股权投资
达到 20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批;2000
万元以下,但经理层认为重大的事项,
仍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于为安徽凯盛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同意为子公司安徽凯盛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原名安徽中创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凯盛应材”)提供担保 2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三年。现以上担保
期限已满,凯盛应材申请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经公司研究,拟为凯盛应材提供 20,000 万元的续担保,由我公司与小股东
按持股比例进行担保。以上担保有效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担
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594.06 万元
住 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开源大道 28 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服务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的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
燃易爆品)建筑材料及抛光粉的销售、机电产品的销售,自营相关产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废旧物资回收销售(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废旧物资回收销售(不含报废汽车、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
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凯盛应材系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 62.57%的股份,蚌埠中创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37.43%的股份。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44,796 万元,负债总额为 28,59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2,3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5,119 万元),净资
产为 16,20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82%。2021 年 1 至 12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65,796 万元,负债总额 30,731 万元(其
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7,616 万元),净资产 35,065 万元,
资产负债率 46.71%,营业收入 50,369 万元,净利润 16,455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凯盛应材提供的续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凯盛应材向银行
申请贷款时,我公司与其小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 2022 年 9 月底,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 112,510.65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额度),全部为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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